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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工会会议制度
编辑:佚名   时间:2004-06-22  访问:

南昌大学工会会议制度

  会议是民主议事的重要途径,是集思广益的有效手段。为保证工会各类会议的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  主席办公会

  主席办公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参加。

  主席办公会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工会日常工作中需要确定的重大问题。

  工会主席出差或离开学校时,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

  •  工会办公会议

  工会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专职工会干部、职工。

  工会办公会议由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工会办公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讨论的事项有工会本阶段的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  工会委员会议

  工会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校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参加。

  工会委员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讨论研究的事项主要有:

  •  各分会委员会的审批,工会委员的增选与补选;

  •  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审查工作;

  •  工会先进集体与积极分子的评选与审批;

  •  其它需要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等。

  工会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不定期召开。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委员、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各学院(机关、直属)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主要听取工作汇报、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会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等。

  所有会议均由工会秘书负责记录。

                                  南昌大学工会
                                2003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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