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关于工会» 规章制度» 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的意见
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的意见
编辑:佚名   时间:2005-06-06  访问:

(昌大发 [2003]5 号)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是落实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的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的指导方针,是全党全社会的重要任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的“依靠”方针在我校的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提出本意见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负有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指导方针的共同职责
        1 、学校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的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的方针。把政治上切实保证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学校各项事务中保障教职工当家作主,作为学校各级党、政组织与领导的一项基本任务。
        2 、不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党委分工一名副书记主抓工会工作;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 、依法保证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每年四月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凡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执行教代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 、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教职工的教学工作环境和物质文化生活,重视对教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1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与发挥教职工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和管理、行使民主监督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2 、教代会要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方案、财务工作以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福利费使用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3 、教代会闭会期间,发挥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在日常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三、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探索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
        1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办法》(南大发 [2001]11 号),在学校的各个工作领域大力推行校务公开。
        2 、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完善和发展领导接待日、领导与群众网上对话、教职工代表双月恳谈会、专家咨询会、教师座谈会以及工会委员与教职工代表联系制度等,扩大教职工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参与程度。
        3 、发挥工会作用。工会主席列席学校办公会议,注意通过工会听取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发展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意见与要求。

  四、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
         1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人翁意识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2 、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以“树立、创、献”为主要内容的“三育人”活动,抓好“师德师风标兵”、“十佳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先工作,大力表彰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宣传优良师德传统,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真正化为广大教职工的实际行动。
        3 、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尤其要重视对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采取送出去和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教学基本功竞赛和技能竞赛以及校内外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1 、贯彻落实《教师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解决教职工各种具体问题。
        2 、建立健全教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推进教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继续抓好教职工安康保险工作。
        3 、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校行政每年拨出 5 万元作为特困补贴基金,帮助特困教职工缓解生活困难。
        4 、签订聘用合同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教职工申诉制度。
        5 、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重视开展健康文明、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校行政每年提供 40 万经费,保障学校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和教职工休养。

  六、加强对工会工作领导,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 、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工会机构管理,落实人员编制,不得随意撤并工会组织。加强与上级工会的协商与沟通工作。
        2 、按照干部“四化”标准选配好工会领导班子,依法保障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领导人的工作权力,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同意。
        3 、为工会的源头参与创造条件。每年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专门听取工会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工会工作情况。(每年一次的党、政、工联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定。)
        4 、按照《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划拨工会活动经费。
        5 、保障工会所需办公用房、设施及活动场所等必要条件,工会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学校各级组织和领导,都要认真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团结和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为实现学校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发表评论
南昌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电话:0791-83969225 传真:0791-83969225 E-mail:gh@n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