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关于表彰第四届“立德树人标兵”的决定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根据《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南昌大学“立德树人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南大字〔2019〕7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四届“立德树人标兵”评选工作。
经基层单位党委推荐、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学校立德树人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报2025年11月10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邓泽元等10名教职工南昌大学第四届“立德树人标兵”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校广大教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立足本职岗位,锐意进取,为加快推进具有江西底色、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南 昌 大 学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