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申请成为互助会会员,缴纳会费满一年,且符合《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附件1)第十九条“爱心基金”补助原则的教职工。
二、补助申请
填写《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如下材料。
门诊: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用药诊疗清单
住院: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出院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
三、补助申报安排
本次办理2019年度医疗补助申请,所递交的有效单据应为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生的医疗费用,
请申请补助的教职工见通知后准备相关材料,交由各所在分工会做好登记汇总后,由分工会统一报送“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416室),具体报送时间待定。同时,将《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和《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工会何丽青邮箱。2019年已递交申请的教职工如有补充费用可补交材料,已递交的材料不需重复递交。
办公室接申请表后,报审查组审核,审查组提出补助金额意见,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组发放。
四、有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教职工,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校工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