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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昌大学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03-12     访问:

关于征集南昌大学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四届五次教代会拟于2015年4月上旬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案征集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今年是学校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请各代表团组织所在单位的各位代表,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结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校院两级管理、学科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民生工程等方面,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提交提案,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诤言、献良策。本次会议仍以代表团为单位收集提案。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联系人:常子龙(统战部) 联系电话:83969062。

二、关于提案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有其特有的格式、内容规范要求及提案办理流程。《南昌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处理办法(试行)》已有明确要求,主要有:

1、代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提案,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案由明确,内容具体,确保质量。

2、提案严格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提出,使用统一格式的提案用纸书写或打印,由提案人亲笔签名。除提案人外,每份提案至少需两名代表附议。

3、提案由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审核,同意立案的,予以受理。下列提案不予受理:

①不符合上述格式要求的,尤其是一案多事的;②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③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④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⑤超越教代会代表提案法定职权范围内容的;⑥非教代会代表提案。

对未立案但有一定工作参考价值的提案,由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有关部门阅处。

附:《南昌大学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样表

南昌大学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南昌大学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

第 号

类别 年 月 日

案名:

建议承办单位:

提案人:

附议人:

提案人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注:1、提案由教代会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代表附议。

2、一事一案,包括案名、案由(内容)及建议(对策)三部分,一案多事或属本单位内部管理事宜不予立案。

3、规范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可复印使用。

立案意见(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案由(内容)

建议(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