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0年教职工健身费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现将2010年教职工健身费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下发的2009年教职工健身费使用日期至2010年5月底,2010年5月31日核发新一年度教职工健身费。
2、2010年教职工健身费标准仍为每人300元。为鼓励教职工通过游泳馆平台加强身体锻炼,今年教职工健身费发放办法是:以2010年5月31日教职工健身卡上的经费余额为基数,以300元为标准,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核发。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