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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09年青年教师教案和讲稿竞赛的通知

编辑:佚名     时间:2009-06-10     访问:

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09年青年教师

教案和讲稿竞赛的通知

各工(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以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喜迎建国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经研究,校工会拟于2009年9月中旬开展青年教师教案和讲稿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课堂教学或实验教学的45岁以下教师(含与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教师)均可参赛。

二、参赛内容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整个学期的课堂教学或实验教学纸质教案和讲稿,手写稿或有较多手写记录的打印稿均可。

三、竞赛安排

本次青年教师教案和讲稿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至2009年6月25日止):以工(分)会为单位自行组织预赛,全面督促45岁以下青年教师增强教案和讲稿书写的规范性、科学性,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做好收集汇总工作,并将参赛教案、讲稿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二)于2009年6月25日前送交校工会(学校办公楼416室,联系人:梁新明,联系电话:3969225)。

第二阶段决赛(2009年9月10日至20日):校工会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评审标准》(见附件三)对参赛教案和讲稿进行评审。

四、奖励办法

本次青年教师教案和讲稿竞赛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两种奖项,其中组织奖8个;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五、注意事项

1.教师教案和讲稿竞赛活动是促进教师提高教学基本功,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工(分)会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和预赛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教师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来,保障竞赛活动的圆满成功,为建设高水平的新型综合性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2.本次竞赛活动是本着“教师原创、广泛参与、全面提高”的原则进行,鼓励教师在符合规范、层次分明、思路清晰、问题明确的基础上创新教案和讲稿的编写,形成个人的特色,坚决杜绝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以及赛前临时打印的行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每位参赛教师的教案和讲稿都要分别装订成册,在教案和讲稿的封面上注明教师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课程名称、总课时数、联系电话等。各单位要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课程安排证明,连同《汇总表》一起交校工会。证明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课程名称、时间安排、授课班级、人数等情况。

4.非教学单位的工(分)会组织,如机关、直属部门、后勤集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原则上不作参赛要求,但这些单位有兼课的教师愿意参加竞赛的,工会组织也必须组织好参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