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分)会:
2005年,我校各工会组织和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主创新,锐意进取,在推进学校大融合、大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做出了优异的成绩。为表彰在工作中作出了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各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建设南昌大学的积极性,为夺取我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胜利和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经校工会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南昌大学200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06年4月10日——4月26日
二、评选对象
校属各工(分)会组织和全体工会会员。
三、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各项精神,建“家”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带领广大会员投身于学校各项改革、建设与发展事业,全面完成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切实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6名,工会工作组织奖2名。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40名(具体名额见附表一)。
五、评选方式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分申报、评比两个阶段进行,采取委员评议、集体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单位。具体程序是:
申报阶段:
由申报工(分)会填写“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表二,可下载,如果主要事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连同2005年工会工作总结(应不少于1500字)于4月25日前送交校工会(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评比阶段:
4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校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听取参评单位工作汇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工作组织奖(按得票率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获奖单位)。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工(分)会根椐校工会下达的名额、依据评选条件等额评定后填写“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于4月25日前报校工会备案。
附 表一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表二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表三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
注:表格请到“工会文件昌大工字[2006]05号文”中下载。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