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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评选 “十佳昌大巾帼之星”的补充通知

编辑:佚名     时间:2006-03-15     访问:

各工(分)会:

为弘扬和表彰我校知识女性的自主创新精神,彰显女教职工和谐、创业的高尚情操和美德,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为二次创业和夺取本科教学评估优秀而建功立业的热情,根据我会《关于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通知》精神(昌大工字[2006]03号),定于3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十佳昌大巾帼之星”网络评比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评选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 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女教职员工

三、评选条件

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关爱集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3 、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勇于改革与创新,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子女教育,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 评选方式

以工(分)会为单位各推选一名优秀女教职员工参加评选。采取网上点击投票方式进行,得票数在前十位者当选。各工(分)会推荐的人选须填写“十佳昌大巾帼之星”推荐表(见附件)、并附被推荐对象的2吋彩色照片1张和8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于3月22日前交校工会。

联系人:万丽丽 联系电话:8305035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十佳昌大巾帼之星”均由校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予以表彰。

附件:《“十佳昌大巾帼之星”推荐表》(请到工会文件[2006]04号文下载)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