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分)会:
江西省教育厅向驻昌大中专院校发出《关于开展为八一起义纪念馆改扩建工程捐款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5]41号)指出:“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暨南昌八一起义80周年,充分发挥八一起义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弘扬八一精神,打造八一红色品牌,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江西省委同意,南昌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八一起义纪念馆进行改扩建,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八一起义纪念馆改扩建捐款活动。为激励广大大中专院校干部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中来,请各大中专院校在干部及教职工中组织开展为八一起义纪念馆改扩建工程捐款活动。”根据这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捐款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活动以工(分)会为单位组织进行。
二、 捐款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日结束。
三、 捐款方式:以单位捐资和个人捐资相结合进行,捐资数额不限。
四、各工(分)会捐资于11月2日前连同捐资登记表一并交校工会。由校工会将捐资送达接受捐资单位和报告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将各工(分)会和个人捐资情况以及接受捐资单位的收款凭证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上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希望各工(分)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改扩建捐资活动,为完成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详见工会27号文
20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