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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大学教职工“捐献一日工资活动”的通知

编辑:佚名     时间:2005-06-06     访问:

各工会、分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推广“慈善超市”和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民电 [2004] 第 178 号)精神,按照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慈善总会联合下文《关于开展今年 10 月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活动和加快推广“慈善超市”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在教职工中开展“捐献一日工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组织与动员

我校今年 10 月开展“捐献一日工资活动”所接收的款项,统一交省慈善总会支配,全部用于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敬老院建设和为灾区购买过冬衣被。为保证此次损赠活动如期、顺利完成,请各工会、分会认真做好组织与动员工作,在坚持自愿捐赠原则的基础上,争取广大教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

二、捐赠人员与金额

1 .捐赠人员:参加捐赠活动的人员为学校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外籍教师、人事代理人员,以及与学校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等。此次捐赠活动不向大中小学生和困难职工募捐。

2 .捐赠金额:采取货币捐献的方式,每人损献相当于一天的工资,多捐不限。

三、捐赠工作安排

1 .以工会、分会为单位面向教职工组织募捐。

2 .各单位于 2004 年 10 月 27 日 以前完成捐赠活动,并于 10 月 28 日 将募捐款和登记表交校工会臧彩莲老师处,同时开具代收款收据。

3 .校工会将于 2004 年 10 月 29 日 把我校的捐款统一交江西省慈善总会。

四、捐赠公示

为增强捐赠活动的透明度,各单位在做好捐赠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捐赠公示工作。通过单位公开栏或在单位醒目的位置,将参加本次捐赠活动的教职工名单、捐赠金额、捐赠总数及交款收据复印件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校工会在把捐款上交省慈善总会后,对各单位的捐款数额及上交省慈善总会时的交款收据复印件一并在校园网和南北两区的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它

由于本次捐赠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工会、分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工会主席务必担负起扶贫济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此次捐赠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附:捐献一日工资活动登记表

2004 年 10 月 21 日

主题词: 教职工 捐献一日工资活动 通知

抄 报: 省教育工会 校分管领导

抄 送: 党(校)办 宣传部 校工会委员 各工(分)会主席

中国教育工会南昌大学委员会 二 00 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表:

南昌大学教职工2004“捐献一日工资”活动登记表

捐献单位: (盖章) 经手人:

捐款数量

捐款数量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