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组织开展“爱心”基金宣传、吸收新会员及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爱心”基金的宣传工作
“爱心”基金是由学校和教职工共同筹集并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爱心”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旨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我校教职工自身保健和自我保障意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爱心”基金以服务教职工为出发点,本着“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帮助教职工提高抵御疾病和意外风险的能力,是真正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的民生工程。
二、做好“爱心”基金吸收新会员工作
凡在职在编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入会并按期交纳互助金后成为会员。新入校的教职工申请参加互助会并交纳个人互助金的,即可成为“爱心”基金会员。会费为每人每月15元,计财处将从个人工资中按月扣缴。
凡需入会的教职工可自行下载填写《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入会申请表》(附件一)。各分工会将教职工入会申请表在本级工会留存备案,再汇总填写《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入会登记表》(附件二),电子档于2019年6月17日前发至校工会何丽青邮箱,纸质稿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前湖行政楼416室)。
三、做好“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工作
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申请成为互助会会员,缴纳会费满一年后可申请补助。符合申请条件(详见《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三))的会员下载填写《南昌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四),并提供所需材料,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分工会,做好登记汇总后,分工会于2019年6月18日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何丽青,联系电话:83969225),办公室接申请表后,报审查组审核,审查组提出补助金额意见,报管委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组发放。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宣传“爱心”基金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和动员教职工自愿入会工作。
(二)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教职工,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校工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