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昌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工(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工会十三大以及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4〕13号),以及江西省教育工会与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教务处、校工会将联合举办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2、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3、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1)竞赛学科。竞赛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三个组别。
(2)参赛对象和名额。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4、竞赛实施
(1)选拔推荐。4月下旬至5月12日前,由各单位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从而选拔、推荐优秀青年教师代表参加学校的教学竞赛活动。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2)学校竞赛。学校竞赛以教师教学录像光盘方式进行。请参赛人员将教学过程录制成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常见视频格式,图像分辨率高,声音清晰,有片头标识),连同《南昌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表》(附件一)交到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校工会综合办)。交光盘时间:5月12日至15日。
(3)后续竞赛。学校将推荐三个组别的第一名参加6月下旬的全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8月下旬,我省将推荐三个组别第一名获得者,代表江西参加在湖北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举行的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总决赛。
5、奖励设置
(1)个人奖。每个组别根据选手得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由教务处和工会颁发相应证书和奖励。
对推荐到省里参加比赛,若获得每一组别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选手,将按程序向江西省总工会申报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2)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一是根据活动要求,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竞赛活动覆盖面大且青年教师参与度广的单位;二是推荐的选手在竞赛中展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
校工会 教务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