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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编辑:佚名     时间:2009-12-03     访问:

各工(分)会: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可着手研究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基金制度”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帮困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专项为儿童大病救助募集慈善基金的通知》(赣慈发[2009]18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 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出席2008年中华慈善大会时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为指导,以帮助我省贫困重症患儿解决医疗困难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单位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筹措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捐赠

(一)“慈善一日捐”活动以捐款为主,继续倡导“一日工资捐”即每人捐赠一天工资,多捐不限。活动从12月上旬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12月2日至12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2月6日至12月16日为组织捐赠阶段,整个活动原则上12月底结束。

(二)“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善款,用于城乡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救助、赈灾救济、困难党员救助等。捐赠工作由各单位工(分)会组织开展,所捐款项由学校统一汇至省慈善总会。

三、 捐赠办法

(一)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将所收到的捐款直接存入(或转账)南昌大学工会帐户(户名:中国教育工会南昌大学委员会,开户行:建行南昌市洪都支行前湖分理处,帐号:36001050490052500092),并在存款单或转帐单上填写“慈善一日捐”字样。

(二)各单位收集的捐款存入或转帐至工会账户后,请将银行打印的“现金进账单”或“转账的客户回单”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校工会,同时将捐款名册以电子档方式(详见附件)发送至校工会何丽青邮箱,以便连同省慈善总会开具的收据一并通过校园网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届时请需要索取收款收据的单位在接工会电话通知后来工会办公室领取。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更好地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各单位工会要切实加强引导,精心组织,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动员全体教职工踊跃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各工会“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捐款接收情况予以公示,以便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