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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编辑:佚名     时间:2006-12-12     访问:

各工(分)会:

12月8日,校工会接到由学校转来的江西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发出的《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受气候影响,我省灾情发生频繁,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尽管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救灾措施,但灾区群众仍然面临着倒房恢复重建、缺衣少被等方面的困难。为帮助灾区和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确保他们安度寒冬,过上快乐祥和的元旦、春节,“通知”要求:各高校务必根椐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赣民发〔2006〕35号)精神,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为此,现将我校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帮助我省灾区贫困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为出发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广泛发动教职工为因灾倒房的灾民和特困户提供重建资金援助,营造一个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 捐赠办法

以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捐赠。这次捐赠活动以捐款为主,继续倡导“一日工资捐”,鼓励多捐。开展捐赠活动所接受的捐款,主要用于帮助灾区受灾特困群众恢复重建倒损房屋、购买过冬衣被和特困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学费资助及贫困儿童、孤寡老人的助医活动,还将用于因病造成的特困家庭。请各工(分)会在12月19日前将收到的捐款连同捐款名册送校工会(负责人:王云华 ; 联系人:万丽丽 臧彩莲 ;电话:3969225 ),由工会将捐款如数送达省慈善总会和因病特困人,所捐款项和人员名单也随之在校园网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三、 捐赠要求

1.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各工会要取得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并发挥工会干部的带头作用,带头捐款,认真组织,确保捐赠活动顺利开展。

2.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倡导“互帮互济、捐赠光荣”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良好校园氛围,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参与捐赠热情。

3.各工(分)会接收的捐赠要及时在本单位“院(事)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