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来我校进行校务公开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全省公共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江西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十月下旬来我校进行校务公开检查,为做好迎检准备,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2004年9月7日下发的(昌大校公字[2004]01号)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校(院、处)务公开工作,尽快使本单位的校(院、处)务公开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效能化的轨道。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2004年9月22日来我校检查时提出的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校(院、处)务公开工作中,务必注意加强校务公开的基础工作建设,尤其要重视做好校务公开的内容与公开资料的归案建档工作。
三、为保证这次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材料准备,并于10月25日前交至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
1、各单位教代会实施细则
2、校(院、处)务公开实施办法
3、校(院、处)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4、校(院、处)务公开责任制规定
5、校务公开自查自检报告
6、近两年来按学校校务公开要求应该公开的全部资料与目录
以上材料的第1至5项需交软盘,第6项以交材料为主,如有软盘更宜。自查报告已交过的,可不再交。
南昌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检 查 通 知
抄 报:省纪委 省教育工委纪委 省教育工会
抄 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党(校)办 宣传部 各工(分)会
南昌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